关于申报2019年度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 十五条政策措施(居民和家庭服务业) 奖励补助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浏览次数:599次 时间:2020/2/12
关于申报2019年度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居民和家庭服务业)奖励补助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商务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修订)的通知》(龙政综〔2019〕21号)精神,做好我局牵头的居民和家庭服务业相关条款政策措施奖励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市现代服务业提速增效和创新发展,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范围
(一)资格。在我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并按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的服务业企业或相关主体。
(二)时间。企业或相关主体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营管理活动或项目建设投资。
(三)范围。符合《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修订)的通知》(龙政综〔2019〕21号)文件条款规定的居民和家庭服务业奖励补助范围的企业或相关主体。
二、支持内容和标准
1.鼓励企业集聚发展。鼓励洗涤、洗染企业在龙岩中心城区及其周边开发区内建设集中区,对污水处理集中排放,环保达标,经验收符合要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3家及以上,给予集中区管理单位一次性30万元补助。对建设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集中入驻15家及以上家政服务企业,且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3家及以上的家政服务市场,给予市场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一次性补助30万元。
2.扶持新兴服务业态。对纳入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服务业管理的家政、住宿、餐饮、沐足、美发美容、烘焙饮品、洗涤洗染、家电维修等传统生活服务业企业,采用互联网+发展模式,且实现网络销售年营业额5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对列入市级以上家政服务示范站名录,且现有床位数达20张及以上,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管理的月子中心,给予5000元/床位补助,单个企业一次性补助不超过30万元;对当年新增营业额20%以上的,其新增床位部分,再给予每张床位一次性5000元的奖励补助,单个企业一次性补助不超过20万元。
三、申请要求
基本材料:1.封面(附件1);2.申请报告:包括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背景和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达到或预期达到的目标和效果等;3.营业执照复印件;4.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法律责任声明及承诺不存在涉黑涉恶现象责任声明(附件2);5.居民和家庭服务业项目资金申报表(附件3)。
依申报项目不同,申报单位在提交基本材料的同时,还应提交如下相应的项目材料:
(一)鼓励企业集聚发展
①洗涤业集聚区
1.环保验收证明材料;
2.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3家以上企业名单和证明材料。
②家政服务市场
1.家政服务市场场所情况(包括截止2019年12月底前企业入驻数量及名单、场所彩印图片不少于三张、租赁协议复印件、场所平面图及经营情况说明等) ;
2.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名单和证明材料。
(二)扶持新兴服务业态
①互联网+发展
1.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名称、网址、经营范围、交易量、交易额后台截图,网上支付工具提供的交易额支付证明材料;
2.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企业证明材料;
3.申报期间的网上营业额报表及专项审计报告
②月子中心
1.市级以上家政示范站认定文件;
2.现有床位数达20张以上证明材料;
3.规上企业证明材料;
4.新增床位数证明材料、彩印图片;
5.申报期间的新增营业额报表及专项审计报告
备注:以上证明材料都需在复印件上签注“系原件复印”字样盖公章。申报企业应严格按要求提交完整、真实的申报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申报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1.各县(市、区)及经开区商务局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修订)的通知》(龙政综〔2019〕21号)及惠企政策进窗口相关规定,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当地行政服务窗口(惠企窗口)提交申请,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有效性审核。
2.各县(市、区)及经开区商务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审后,及时与当地财政部门联合行文,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于3月5日前一式二份统一报送市商务局,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3.市商务局根据《龙岩市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无误后,将相关材料提交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按规定程序下达奖励补助资金。
五、其它要求
1.本政策措施奖励补助资金按照市级财政与新罗区、经开区受益财政各50%的比例以及市级财政与其他县(市、区)受益财政3:7的比例分担。
2.本政策措施涉及奖励补助同一企业采取“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3.申报企业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网址:www.gsxt.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名单和存在涉黑涉恶现象,一经核实,依法取消项目资金申报资格。
4.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联系人:龙岩市商务局:袁丽红 0597-3383926
龙岩市财政局:林艳艳 0597-2329202
附件:1.封面;
2.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法律责任声明及承诺不存在涉黑涉恶现象责任声明;
3.居民和家庭服务业项目资金申报表;
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财政局
2020年2月4日
附件:
2.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法律责任声明及承诺不存在涉黑涉恶现象责任声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