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看过来|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已开始
浏览次数:446次 时间:2020/3/1
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龙岩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电子商务)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商务局、财政局: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扎实做好电商保供应工作,贯彻落实《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岩委办〔2020〕4号)精神,我市将对进一步扩大网络消费、鼓励跨境电商加大进出口等专项予以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范围
所有申报单位必须满足以下基本申报条件:
依法在龙岩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近三年无偷漏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能按规定向商务、统计等部门提供资料和报表,并按要求报送电子商务相关数据资料。
二、专项资金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进一步扩大网络消费
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对2020年上半年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网络销售生活必需品销售额超过300万元的连锁超市、连锁便利店、农产品市场和副食品生产基地,按照销售额的1%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二) 鼓励跨境电商加大进出口
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对利用自营或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开展进出口业务,2020年上半年纳入海关统计交易额同比增长超过200万元的企业,按交易额的2%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按统一封面格式(附件1)、A4版面简装成册,加盖骑缝章。
2.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和不存在涉黑涉恶现象和失信行为的声明(附件2);
3.相应类别的资金申报表(具体见附件);
4.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6);
5.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6.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单位2020年上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申报企业、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一)各县(市、区)及经开区商务局根据《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岩委办〔2020〕4号)及惠企政策进窗口相关规定,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向当地行政服务窗口(惠企窗口)提交申请,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负责,各县(市、区)及经开区商务局对申报单位提供的复印件材料需核对原件,并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出具初审意见(审核人须签字)。
(二)各县(市、区)及经开区商务局会同财政局根据申报要求联合行文做好项目推荐工作,企业申报的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于2020年7月20日前上报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并将电子版报至市商务局服务业与电子商务发展科邮箱:lyswjdzsw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市商务局根据《龙岩市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无误后,将相关材料提交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按规定程序下达奖励补助资金。
五、其他事项
1.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申报企业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网址:www.gsxt.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名单和存在涉黑涉恶现象,一经核实,依法取消项目资金申报资格。
3.已获得市级同类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所涉及奖励补助政策同一企业同类项目采取“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4.本文所列补助项目,中央、省、市已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补足差额”的原则执行。
5.项目申报联系人:
龙岩市商务局:黄文秀 3383933
龙岩市财政局:林艳艳 2329202
新罗区商务局:苏晓艳 3290619
经开区商务局:范瑞亭 2961612
永定区商务局:林 蓉 5836598
漳平市商务局:黄闽闽 7538108
长汀县商务局:上官艳红 5215882
连城县商务局:张远山 8911807
上杭县商务局:李 佳 3131055
武平县商务局:兰天发 3339993
附件:
1.2020年龙岩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材料(封面格式)
2. 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和不存在涉黑涉恶现象和失信行为的声明
3.生活必需品范围界定
4.2020年龙岩市进一步扩大网络消费资金申报表
5.2020年龙岩市鼓励跨境电商加大进出口资金申报表
6.2020年上半年度龙岩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财政局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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