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妇女联合会 中共龙岩市委文明办 关于开展寻找2021年度龙岩市“最美家庭” 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774次 时间:2021/4/1
龙岩市妇女联合会 中共龙岩市委文明办
关于开展寻找2021年度龙岩市“最美家庭”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文明办,市直机关妇工委, 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双拥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1•2”重要讲话、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发表的重要讲话、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培树宣传践行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家庭典型,积极推进我市家庭文明建设工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领域落细落小落实,团结引领广大家庭传承和弘扬新时代家庭观,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时代主旋律,市妇联、市委文明办决定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以“颂党恩 传家风”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广泛开展寻找家庭活动的基础上,揭晓30户龙岩市“最美家庭”,按要求向上推荐全国“最美家庭”2户、省级“最美家庭”15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寻找范围和条件
市级“最美家庭”继续按照“不定标准、不设门槛,谁是最美家庭、群众说了算”的寻找原则,凡是在我市居住1年以上,家庭成员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清正廉洁,家教优良,家风淳朴,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打造有温度的幸福龙岩,特别是在弘扬闽西独特的客家文化、红色文化,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落实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具有积极贡献,在传承红色基因、传扬红色家风、勤劳致富、安全生产、移风易俗、绿色节俭、诚实守信、热心公益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家庭,可优先推荐。
全国“最美家庭”,原则上需从省级最美家庭、五好家庭、文明家庭或获得过其他省部级称号的家庭中产生,重点推荐铭记党史党恩、传承红色基因、发扬革命精神、弘扬家国情怀的家庭典型。
省级“最美家庭”,注重寻找推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抵制天价彩礼、绿色节俭等移风易俗家庭典型,铭记党史党恩、传承红色基因、发扬革命精神、弘扬家国情怀的家庭应占一定比例。
家庭成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家庭暴力行为;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二、寻找办法和程序
各县(市、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市双拥办和市直有关单位为推荐单位,各县(市、区)文明办等相关部门配合,在自下而上层层开展、逐级寻找的基础上,各推荐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详见附件1),向市妇联推荐候选家庭。曾获得过上一级别最美家庭、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的,不再推荐为下一级别的最美家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要把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注重”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创新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更好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社会治理中重要作用的具体举措,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层层组织发动广大家庭特别是年轻家庭、干部家庭、职工家庭、退役军人家庭、在当地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家庭自荐或推荐身边的最美家庭,通过线上线下共同开展、互相寻找,推动活动从城乡社区向各行业各领域拓展,使寻找过程真正成为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良好家风家教的过程。
(二)突出地方特色。寻找工作要立足基层妇女之家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重在寻找过程,让群众当主角,由群众说了算,以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加的形式和方法开展,努力在活动的覆盖面、参与的活跃度、典型的影响力和荣誉的含金量上下功夫,使推荐出来的候选家庭彰显龙岩特色,更具时代新风。
(三)注重宣传激励。要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深挖蕴含在最美家庭中的价值内涵,讲好最美家庭感人故事,努力探索最美家庭在享受乡村振兴政策等方面的激励机制,切实提升最美家庭的荣誉感和获得感,让家庭典型成为远近颂扬、见贤思齐的榜样标杆,推动形成人人学习最美家庭、户户争当最美家庭的浓厚氛围。
(四)规范填报材料。各推荐单位要认真指导各候选家庭按规范填写、报送相关材料。推荐上报前,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对推荐对象的政治、业绩、诚信等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真实有效、家庭信息准确无误,推荐的家庭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申报材料包括:
1.全国、省、市级最美家庭推荐表(附件3、5、6)。另附800字的家庭事迹材料以及推荐家庭政审材料。
2. 最美家庭事迹材料,内容不泛泛而谈、面面俱到,要突出事迹,兼顾家庭成员,不以第一人称写。
3.与家庭事迹相关的不同家庭生活场景照片3张(其中一张为全家福),照片为jpg格式,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
以上第1、2项材料需提供纸质(一式两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材料,第3项只提供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按“家庭所在县(市、区)+户主夫妻双方姓名”命名文件夹,如:新罗区-张三、李四家庭)。
请各推荐单位将推荐材料收齐后,分别填报全国、省和市级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附件2、4、7),于4月12日前统一将上述所有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送市妇联宣传部(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联 系 人:赵心如2200585 ;黄坤采2200969
电子邮箱:LYSFL0597@163.com
附件:1.2021年全国、省和市最美家庭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1年全国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
3.2021年全国最美家庭推荐表
4.2021年福建省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
5.2021年福建省最美家庭推荐表
6.2021年龙岩市最美家庭推荐表
7.2021年龙岩市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
8.全国(省、市)最美家庭候选户征求意见表
龙岩市妇女联合会 中共龙岩市委文明办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