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员权利和义务

(一)工会会员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 参加服务业工会工作和相关行业协会关心的有关问题的讨论。

2.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 监督工会工作,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作人员。

4. 对工会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与批评,要求工会组织向上级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5. 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6. 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工会提供的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工会会员享有以下基本义务:  

(一)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行业职业道德,遵守行业规章制度。

(二) 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三) 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行业规范发展的工作任务。  

(四) 维护行业的团结稳定,向危害行业和工会会员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 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助互济。  

(六) 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缴纳会费。

 

二、基本任务

(一)抓好基层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不断发展完善行业基层工会组织。  

(二)积极落实行业安全培训、职工从业技能培训、职业道德提升培训等各类职工从业教育培训。

(三)有序组织旅馆住宿、烘焙饮品、餐饮烹饪、美发美容、家庭服务、洗涤洗染、沐足保健、会议展览、老字号商务礼品等商贸服务行业的各类职工从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

(四)组织行业诚信文明主题活动,加强规范行业诚信文明建设。  

(五)组织开展行业经贸交流和展销活动,提升行业市场开拓能力,利用互联网+行业模式推动行业加快转型升级。

(六)推进商贸服务业领域各细分行业的深度融合发展,提升商贸服务业综合发展水平和竞争力。

(七)完成上级工会和行业管理部门交办的阶段性重点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依法维护行业职工合法权益是服务业工会的基本职责。

(二)工会要以商贸服务业领域广大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工会工作的主要内容,以职工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心实意地为职工说话办事,密切联系职工,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工会要参与协调商贸服务业领域职工有关的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调解,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  

(四)工会要重视、支持女职工工作,注意发挥女职工在从业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好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  

(五)工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工会委员要加强学习、提高修养、团结同事、互相尊重,努力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不断更新观念、创新机制,推进工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